• 今天……呃,不对,应该是昨天,28号
    晚上
    我和我的笨小糖买了一个巧克力冰淇淋蛋糕[face16]
    没有谁过生日
    我们就拿回家,两个贪吃鬼自己吃[face31]

    这不是我们的第一个巧克力蛋糕
    之前那一个,我吃到了,还上了我们的报纸[face45]
    还有过一个不是巧克力的蛋糕,我没吃到,也没上我们报纸

    这是我们的第一个巧克力蛋糕
    我们一起吃的第一个



    笨小糖是个乖小朋友[face17]
    有笨小糖在的巧克力蛋糕是最好吃滴~~~
    下个月还有[face02]

    以后都要有
    [face35]



    Tag:

  • 幸福·生活在历史中
    (完成于2004年11月23日)



    (一)
    一直觉得,以兴趣为工作是很幸福的事。
    现在,我仍然承认,以兴趣为工作,确实好过每天做自己不喜欢的事情。
    但是,当篮球文字成为你丢不掉的工作时,你会觉得,事实上,没有那么有趣。
    你会失去一些纯属兴趣的东西,让你幸福的东西。
    我试着让自己在篮球文字领域,把兴趣和工作分开——可以做到,但是工作确实占去了太多时间。最近常觉得,真正享受篮球的时间,反不如以前多了。真正自己喜欢的东西,想要去看去写的东西,没有足够的时间顾及。
    不以此为工作,你永远不会明白,在工作以外的时间,有多么希望脱离篮球——脱离篮球,以前想都不会想。


    (二)
    脱离篮球,有时也是一种幸福,比如1999年1月13日的他。
    每一次用心写篮球时,总是要刻意提到他。我心中的篮球,有超过一半的领域属于他;事实上,在我心里,他已经超脱于篮球之外。
    我神,Michael Jordan。
    我不在乎他有过多少失败,因为那是完整的过程。
    我不在乎他只让我看了两年多就退役,因为那是完美的结局。
    我不在乎他再次复出破坏掉自己的完美,因为那是真实的他。
    别人理解不了我对他的感情与感悟,就像别人理解不了他的退役,理解不了他的复出,理解不了他为何要打破自己的完美。
    脱离篮球就挣脱了自己身上沉重的十字架了吗?脱离篮球就自由了吗?
    失去你心爱的人,你的心会痛吗?
    失去篮球,为什么你不相信他的心也痛呢?
    让完美滚一边去吧!如果只有篮球能让我享受生活,即使痛苦,我也要痛苦地享受。
    以前迷恋着完美,现在却在找更多的资料来了解他,了解以前的他,了解以前的他的内心。
    我知道,我崇拜的不是真实的Michael Jordan,而是我心里那个名叫Michael Jordan的假象。只是现在,我想让这个假象离真实近一点,再近一点。
    找到真实的Michael Jordan,是我一生的目标,是篮球给我的最大乐趣。你不必相信,不必理解,那是我的世界,我一个人的。
    他是引我进入篮球殿堂的人,至高无上。
    如果有一天,我不喜欢的Kobe或者我还算喜欢的LeBron超越了他……亲爱的,我真的不在乎……


    (三)
    “一个著名的湖黑”,这是我得到的封号中,最让我陶醉的一个。当然,主要是看上了“著名”俩字;换句话说,是不是“湖黑”,其实也没那么重要。
    就是看不惯洛杉矶湖人,就是讨厌Kobe Bryant,你不必问我为什么,因为你根本不关心这是为什么——如果你喜欢湖人或者Kobe,我说什么都是放P;如果你也讨厌湖人和Kobe,自己感觉感觉就好了,咱两个人一起yy,怎么觉着都不像个事儿。正所谓“蜜者见蜜,黑者见黑”。
    5年来,一直为“Beat L.A.”的伟大事业鼓与呼,拼命生闷气还要装成没事人儿的时间,远远多过幸灾乐祸的时间。但是,正因为幸福来得太艰难,梦想成真时的畅快淋漓才弥足珍贵。
    2003年西部半决赛第6场,亲眼从电视上看到湖人被马刺终结,看到Kobe全场只得20分,下半场只得7分,第四节只有2分,还在湖人追平的关键时刻2次失误、1次强行在Duncan和Robinson两个7尺球员面前投篮被封盖,导致分差重新被拉大,我就解恨在心里。
    2004年总决赛,连我自己都觉得是在嘴硬的情况下,却看见湖人被活塞打到没脾气,看到Kobe命中率低到38.1%还一次次拔起就投,深感甜蜜点滴在心头。
    好啦,湖蜜科蜜们降降火,你们很快就会忘掉这些,就像我从来不记得Kobe几时投中过足以载入史册的神奇致胜球。
    给自己找乐,而已。


    (四)
    喜欢NBA的历史,超过喜欢NBA的现在。
    这并不等于说,我认为现在的NBA不如以前,只不过更喜欢以前的一些东西。
    比如,以前没有现在这么多能飞擅扣的“跳跳人”,但是以前的球员能投中更多中距离——说真的,我一点都不喜欢扣篮,却迷恋着篮球空心刷过篮网那清脆的声音。我知道扣篮与投篮,哪一个更接近篮球的最本质。
    不要跟我说“激情”之类的词语——如果你认为Tim Duncan和他的马刺打球无趣的话,我们之间就没有讨论的基础。Duncan可以用他的简单扎实再统治NBA超过7年,而LeBron要是练不出一手漂亮的中投,他就没有超越MJ的可能。
    看着LeBron James是件幸福的事,这是我们可以期待看到的第一个最完全的超级巨星成长之路。现在我们记住的每一个LeBron的细节,以后都会变成NBA的历史。我们就生活在历史中,见证历史。
    过去8年,见证了公牛第二王朝,见证了MJ的去而复返,见证了紫金王朝的建立与坍塌,见证了黑白马刺平谈中的伟大,见证了“狼王”KG恐怖的全能,见证了底特律的“Who Said Underdog?”……
    同样地,用文字记录下来这些东西,多年以后就是最值得回味的厚重史料,这是一项伟大的工程。
    说到底,以篮球文字为工作,作历史的记录员,再痛苦,也是一种幸福。
    10年后再看。20年。30年……好幸福!


    (五)篮球及其他
    前两天累了,病了,因为篮球。但我还没有不喜欢篮球,没有失去对篮球和篮球文字的热情。
    乐趣,是要自己去找的。
    谨以此文送给0枫儿,谢谢你陪我聊过这些。
    谢谢诗雨,在你的威逼加利诱下,我才写下以上这些,让我有这样一份心情来审视自己,审视我爱的篮球。

    Tag:

  • 今晚看了一遍1991年NBA总决赛第五场——确切地说,由于牒片质量,第一节被我跳过了,只看后三节
    若干观感记录如下:

    1. 毕竟是14年前的事了,以现在的眼光来看,那个时候的人打扮真奇怪,发型尤其奇怪
    与色彩、发型和打扮同样怪异的是当时的球风
    虽然当年的人物如雷贯耳者不少,但总觉得当时打球欠精致,颇为粗糙
    失误粉多,抢断粉多
    一打一比我想像滴多,精妙滴战术配合比我想像滴少
    或许可以酱紫理解:论整体水平,篮球总是在进步的,就算现在的篮球“不如以前好看”,但论战略战术,论个人技术,现在的篮球比那个时候要精巧细致

    2. Magic Johnson 名不虚传
    当时的 Magic 已经到了职业生涯晚期,身体也比巅峰时肥胖,但那手传球工夫当真出神入化
    这场比赛,助攻数好像在20以上,这就不提了
    光是快攻长传到篮下的助攻,这场比赛里怕是有不下5次,落点精准,伤害大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所谓的“领袖风范”——当时的 Michael Jordan 是 Chicago Bulls 的“核心”,但还不是 Magic 那种级别的领袖——1995-1998时期的 Michael 或可与这比拟

    3. Michael Jordan 的出众,表现在多人防守下对球的掌控及得分能力
    第四节有一次漂亮的内线转身滞空跳投,还有一次在内线躲过三人防守篮下擦板打中
    但我看得最爽的一球,还是第三节一次左翼转身后仰跳投——后仰的辐度不比后期,但速度要比后期快,打得更加坚决
    另,比赛的大部分时间都是 Michael 主防 Magic

    4. Scottie Pippen 差点被我当成本场比赛的 player of the game
    当年身体素质那叫一个好啊,有速度,有爆发力,有弹跳,加上手长脚长的,注定的二把手
    Horace Grant 毕竟不如 Pippen 出众

    5. John Paxson 是本场比赛的 player of the game
    在第四节最后时刻,从追平到领先,关键得分几乎全来自 Paxson
    连续两个远距离投篮(一个两分一个三分?)加一次快攻上篮,后面又有两次投篮,全场是20分

    6. 比赛最后一分钟,胜负已定,Michael Jordan 和队友们脸上掩饰不住的激动
    毕竟是头一回拿冠军
    Michael 等了7年啊







    Tag: